有媒体从朝阳法院获悉,董洁已正式起诉潘粤明要求离婚。据称,法院受理该案后,穷尽方法也无法与潘粤明取得联系,向他送达起诉书和开庭票。随后记者联系潘粤明经纪人,对方回应,潘粤明和自己从未收到任何与此案审理有关的信息,也未收到法院的联络。另外潘粤明方也摆明态度,称离婚案肯定是要打的,但目前名誉权官司还没完结。
董洁在诉状中称,她与潘粤明于2008年登记结婚,2009年育有一子。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无法调和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并已于2012年分居至今,且确已无和好可能。另外,因孩子年龄尚小,始终跟随母亲生活,为了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,董洁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她抚养,潘粤明每月支付抚养费。
对此,潘粤明经纪人给记者的回应是:离婚案肯定是要打的,但是目前名誉权官司还没有完结,还在花精力就董洁经纪人名誉侵权事宜进行申诉。而且她表示,潘粤明和她自己从未收到任何与此案审理有关的信息,也未收到法院的联络。
“潘粤明最近一直都在活动宣传期,不存在可以躲避的问题。”潘粤明经纪人强调。并表示,董洁和王大治都这样了,就算董洁方面不提出来,他们也会提离婚的。至于“霸占财产”这种说法,她认为是无稽之谈,“婚都没离呢,大家怎么坐下来谈分配财产的问题,谈何霸占财产。”
董洁王大治微博互动频繁
董洁和潘粤明婚变的消息传出后,让不少网友都惊讶不已,甚至感叹“再也不相信爱情了。”其实,早在2011年,从董洁、潘粤明、王大治三人的微博中就能看到些许征兆。
2011年9月26日是董洁和潘粤明的结婚纪念日,当时,潘粤明曾发过一篇微博:“3年了!如丝丝春雨般缜密的日子时时刻刻滋润在我们心间!”随后,董洁转发并评论了这篇微博:“恋爱三年,结婚三年,明年……痒一痒。”不知董洁当时是否已决定在2012年与潘粤明离婚,总之一语成谶,这句话在后来看来似乎意味深长。
2012年3月17日,王大治在微博上写道:“我爱海的神秘,怕海的莫测,对你亦如此……。”当时,王大治正在董洁拍摄电视剧《相爱十年》。众所周知,董洁是大连姑娘,而文中的“你”被猜测是指董洁。
2012年6月1日,王大治发微博道:“有我在,不离不弃,天天六一。”似乎是在向谁承诺。而这篇微博发布仅三分钟后,董洁就发微博写道:“六一快乐!没给你的吻回来补上……爱你。”值得一提的是,当时董洁人在法国。
2012年6月2日,王大治在微博上发了三张自己学游泳的照片。微博刚发出去不久,董洁就积极评论道:“你是有多笨呀!呀!呀!”王大治回应道:“哈哈,有机会董老师教教我,你是海边长大的水姑娘啊。”